今天看到一個帖子。
有一位網(wǎng)友在網(wǎng)上分享這么一件事:
他是一名程序員,在上家公司月薪3w,干了8年了,35歲被公司辭退,拿到了27萬的賠償金。
令人意外的是,HR最近聯(lián)系他,問他是否還愿意回去上班,說公司缺不了他這樣的技術骨干,如果想回去每個月給他漲薪5000,但是前提是把27萬的賠償金還回去。
一邊是短期內(nèi)的高額賠償款,一邊是每個月漲薪5000的長期收益,他不知道該如何做選擇。
其實他這種還是有風險的。
公司給他賠償了27W賠償金,如果他還了回去,而且和公司重新簽訂了合同,那公司再裁員就只需要賠償他一個月的薪資就行了。
所以,他可以考慮回去,但前提是27W賠償金不退,同時重新簽訂勞動合同。
如果27W不退的情況下,老東家能不能回去呢?
個人覺得一般可以從以下幾個維度進行考慮:
之前離職的原因公司是否解決掉
我們首先看的就是之前那些逼迫自己離職的原因,有沒有被公司解決掉,如果那些原因始終存在,回去你依然受不了。比如回去還要面對曾經(jīng)那個傻逼的上司、還要面對那些拍馬屁的同事、還要拿著原來的薪資,這樣你大可不必回去。
我這個學生當初是因為公司缺錢才裁的她,公司現(xiàn)在拉到新的投資了,想讓她回去,但怎么說呢,這樣回去下次公司資金鏈緊張的時候還有可能裁她。
甄別一下公司項目是否為臨時項目
公司為啥不直接從市場招人,而是要請回一個前員工。要么是前員工性價比比較高,從市場上一時半會招不到比她性價比更高的。要么是臨時項目,急缺人,而前員工對這一塊比較熟悉一些,來了就能上手,不需要過多的培訓。
而我們作為前員工考慮的就是公司是否因為臨時項目把我們喊回去,做完再找個理由辭退我們,如果是這樣,那我們匆匆回去就虧大發(fā)了,畢竟錢沒掙多少,能力沒怎么得到鍛煉,而且工作經(jīng)歷還支離破碎的,不好寫在簡歷上。
在之前的公司是否受辱
有些人離職的時候,可能受過辱。比如找個理由,當著全公司的面羞辱你,讓你下不來臺,這個時候回去的話,估計你自己也過不了自己心里的那道坎,不過遇到這種的情況的,公司也不會主動請求你回去,除非公司急缺你這樣的熟悉項目的人才,才會愿意拉下臉來求你回去。
看是否給你漲薪資
既然前公司想讓前員工回去,那至少要拿出一些誠意出來吧,不能就在那邊呼喊一句,我們需要你,你回來吧,這誰愿意回去呢?一點誠意都沒有。
有誠意的公司至少按照市場價開出新的薪資,或者給前員工升職加薪,如果這些都沒有,而只是在那邊畫大餅,打感情牌,這樣的公司就是雞賊的公司,不值得回去。
看是否有利于個人的長期發(fā)展
當然不是說前公司都不要回去,覺得我們是否回去的既不能是短期的利益,也不能是感情的因素,而是深思熟慮之后的理性考量,比如公司的發(fā)展愿景,公司的發(fā)展和個人的職業(yè)規(guī)劃是否符合,自己在公司是否能否得到成長,薪資是否能夠讓自己滿意等。
這里千萬不能被前公司的低姿態(tài)邀請所感動,也不要眷戀之前的同事而匆忙答應,也不能被公司一時開出的高薪而蒙蔽了其他因素的考量。你就記住一條原則:職場就是利益交換,用利益交換的心態(tài)去看這類決定,不要放過多的感情因素在里面。
說到底,大家只不過是買家和賣家而已。
如果前公司邀請你回去,你會回去嘛?歡迎各位老鐵在評論區(qū)留言探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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