出 品 | 異觀財經
作 者 | 夜叉白雪
圖 片 | 來源網絡
12月14日,百度集團副總裁、智能駕駛事業(yè)群組總裁王云鵬朋友圈公開表示,我們已經開始行動,智駕和地圖導航有我們兜底,請極越車主放心。
據悉,百度Apollo作為技術提供商,為極越提供純視覺ASD智駕方案以及車道級導航地圖。
在極越汽車事件后,百度吉利也于13日發(fā)表聯(lián)合聲明,表示作為股東將積極協(xié)助極越管理層妥善處理相關事宜。
據媒體報道,百度吉利已經走完轉賬流程,為極越員工繳納社保。
百度、吉利作為股東,做到這一步,必須得肯定,是有擔當?shù)淖龇ā?/p>
按照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》,極越是有限責任公司,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,股東僅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公司債務承擔責任,這也為股東在投資公司時能形成底線思維控制損失。
繳納社保,是股東們出于超越法律的社會責任感,不是股東應承擔的本分責任。
極越暴雷事件背后,有一個更深層次的問題值得探討,那就是,CEO、股東的權責范圍得劃分到哪一步?
極越是個獨立公司,獨立融資、獨立經營。公司出事的時候,CEO不能以自己不是企業(yè)第一責任人為由開脫。CEO也不能混淆董事會投票決策權與公司日常經營權的概念。所有公司的董事會,都有投票決策權。但是決策權和經營權是兩回事,公司的日常經營就是CEO負責。
因此,公司暴雷的時候,最需要CEO一力承擔責任、面對困難想辦法解決問題的時候,自己不是企業(yè)第一責任人是不能作為推卸責任的理由的。
從目前披露的信息來看,2024年前11個月,極越銷售不足1.5萬輛,一年前設定的2024年開店目標250家,目前實際開店140多家,僅完成設想的56%,與此同時是,2024年70億虧損。
公司經營水平反映的是企業(yè)經營者決策能力和戰(zhàn)略落地能力。
權責對等。日常投什么廣告招什么人搞什么活動都由CEO拍板了,決策錯誤捅出這么大的窟窿之后,卻想躲了,能行嗎?
CEO是公司問題的最終解決者。
2008年,在特斯拉距離關門倒計時僅剩3周的時候,馬斯克背水一戰(zhàn),將自己最后的2000萬美元投入到特斯拉,并說服了其它投資人跟投。這是硅谷的一個傳奇故事。今天,特斯拉市值14000億美元。
為了社會責任感也好,為了公司聲譽也好,百度和吉利目前已緊急介入,為員工繳納拖欠的社保。但于情于理,極越5000名員工的賠償和去留,都是極越作為企業(yè)法人,必須自己站出來承擔的責任。
百度和吉利是上市公司,站在股東的角度來看,察覺被投公司的問題停止投資,是及時止損,也是保護兩家公司的股東利益。
創(chuàng)業(yè)有風險,投資也有風險。股東承擔投資風險,但不可能因輿論壓力被道德綁架而承擔無限責任,為公司兜底。
如果這樣,那誰還敢投創(chuàng)業(yè)公司?投資人不敢成為股東,那更多的創(chuàng)業(yè)公司就受了池魚之殃,少了資金來源。繁榮的市場經濟,需要大量活躍的初創(chuàng)公司,需要大量活躍的資本。
我們需要一個理性、有序、規(guī)則明確的市場經濟環(huán)境,這樣,才能讓資本大膽地投資,創(chuàng)業(yè)者得到更多的投資,涌現(xiàn)更多的技術創(chuàng)新、商業(yè)模式創(chuàng)新,最終受益的是普通人,有更多的就業(yè)崗位,有更多的收入。
處理極越這類問題,依法辦事是準尺。該破產清算的就該破產清算,正如百度吉利聯(lián)合聲明提到的,各方正當利益都應當被依法保護,無論是員工,還是股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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